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2025学年元旦、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一)元旦放假安排
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寒假放假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为2025年1月9日至2月14日,2月15日报到。
教职工放假时间为2025年1月18日至2月12日,2月13日部门正、副职同志、班主任报到,2月14日教职工报到。
二、相关要求
1.各部门要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及各自工作需要,妥善安排好期末相关工作,做好新学期准备工作,确保下学期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2.安保处要统筹做好假期安全和值班工作。各部门放假前,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安全自查,消除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学工处、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人身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全体教职工外出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4.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假期和春节期间的廉洁自律教育,厉行节俭,反对浪费,过一个朴实节俭、欢乐祥和的春节。
党政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苏公网安备 321002020103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