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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7 浏览次数:77712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江苏汽车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21年7月19日)规定的程序,经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已进入到资格复审阶段,现就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务必于2021年9月23日当天8:00-15:00发送邮件至415685524@qq.com按要求报备。未报备视为放弃考试。

报备内容:

(1)有以下情况者作异常报备。邮件主题为:姓名+异常报备+报考岗位:资格复审前7天内,①本人及共同生活人自境外回来,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包含途径地)人员;②本人及共同生活人有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37.3℃)者;③本人及共同生活人有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之一者;④本人及共同生活人为既往感染者(确认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异常报备考生暂缓到校参加资格复审,由学院电话通知进行复审。

(2)无上述情况作正常报备。邮件主题为:姓名+无异常+报考岗位。正常报备考生,需在邮件中发送以下资料:①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健康码(注明共同生活人称谓);②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出行轨迹码(注明共同生活人称谓)。健康码和轨迹码须为9月23日当天。

2.考生下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附件1),填报资格复审当日的相关信息,打印后手写签名,于资格复审之时交给工作人员。

3.车辆禁止入校。考生在学院正大门传达室,凭身份证原件和江苏省“健康码”绿码参加资格复审,其中有异常报备的考生还须携带医院出具相应的检查报告。对江苏省“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考生直接劝离。资格复审结束后请迅速离开,不得逗留。

4.考生全程佩戴防护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拒不配合者取消考试资格。非考官和工作人员要求,请勿摘掉口罩。

5.考生要对提供的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健康信息及出行轨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于2021年9月24日— 2021年9月25日9:00—16:00到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传达室“资格复审处”上交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及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二维码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提醒:有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本科阶段专业证明、工作经历等特别要求的岗位请务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若有特殊情况,请拨打组织人事处电话提前沟通。未事先沟通且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后将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考试时间也将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留意有关信息,按时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及材料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3.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有关本次考试工作等其他问题,可向学院组织人事处咨询。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扬霍路1号(邮编:225000)

联系人:张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09275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2021年9月17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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