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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仪征)工程地质勘查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8.05.02 浏览次数:12091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仪征校区)

工程地质勘察

招 标 文 件

标段编号:JHDL(17)-124(02)

招 标 代 理: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        捷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8 年5月2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注: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中所述项目的招标活动。

2. 合格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构成

4.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文件

第二章   评标办法

第三章   勘察任务书

第四章   图纸

第五章   勘察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18年5月8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作出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

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或对招标人任何解释的推论和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5.3任何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送达招标人处。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或传真),通知所有的投标人。此修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7.投标担保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仟元人民币;

7.2投标人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竞价担保形式: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

若采用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应确保上述款项能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7.3收款单位名称: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税  号:91320000759451093C

公司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南路389号13楼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4095 001 001 000 34201

7.4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现金的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于招标代理单位,不再另行封装。

7.5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

8.1投标函;

8.2授权委托书;

8.3投标保证金;

8.4报价一览表;

8.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6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工程勘察服务项目一览表;

8.7拟投标项目负责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工程勘察服务项目一览表;

8.8拟投入勘察人员一览表;

8.9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和后续服务人员)资历表;

8.10拟投入本合同设备表;

8.11勘察技术方案;

8.12其他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9.报价函格式

9.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函格式填报。未按招标人提供的报价格式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9.2投标人不得对同一服务内容做多次选项报价,且不申明以何报价为最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投标报价的说明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及报价

10.1投标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0.2除投标人对报价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报价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受托人签字。

10.3投标人须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环境、道路、周边管线、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之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等申请一律不予认可。

10.4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仪征校区)工程地质勘察报价清单总表”统一表格填写。固定单价为一次性包死价,量为暂估。固定单价应为报价文件所确定的报价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勘察测试、试验、机械和仪器使用、技术劳务、管理、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交通和通讯设备、材料、服务、专利费用(如有)、后续服务费用、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费用,包括桩基施工的验桩(如入岩判定)、地基验槽及其它的工程验收和过程服务。

10.5同时投标人认为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费或勘察现场的场地处理费用也需纳入各固定单价中,此费用计入固定单价中,不作调整,今后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得追加或补充。

10.6由于工程现场施工情况可能造成勘察工作需分次进场,投标人报价时应全面考虑二次进退场等因素,因此产生的费用需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中。

10.7投标人应保证所出具的勘察成果报告的真实、准确,能满足设计、施工要求;保证无论是在勘察作业过程中还是提交成果后,随时接受招标人和设计院提出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和技术人员,以备咨询、解释有关问题,因此产生的费用需综合考虑进投标报价中。

10.8投标人应编制完整的报价单,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对本工程的勘察要求和报价文件的要求已充分理解,投标人对其报价的完整性和正确性是满意的。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项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分摊在其它项目中或已包含在报价中。

10.9投标文件如被接受,其最终报价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其固定单价均不得调整,工程数量按延米调整。另外报价截止日起如今后有政策性的调价文件均不再执行。

10.10投标人最终报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并结合市场行情、自身综合实力、管理水平、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等各项因素自主确定不低于成本价进行投标报价。本勘察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16万元,各投标人应在最高限价以下进行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

10.11本项目专家评审费按实计取,投标人将此部分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于招标代理单位,该费用不开具收据或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1投标文件份数 壹 套正本, 肆 副本及电子文件壹张(电子光盘1张,内容为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1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可以分别密封,也可以统一封在一个封袋内。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印章。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2.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8年5月11日14时00分。

12.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汽车技师学院9楼第二会议室(扬霍路1号)

13.迟交的投标文件

13.1 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14.投标报价的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报价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报价,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和撤消。

五、开标与评标

15.开标

15.1开标时间:2018年5月1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苏汽车技师学院9楼第二会议室(扬霍路1号)。

15.2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15.3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15.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16.评标

16.1评标活动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16.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六、授予合同

17.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审查结果,确定中标人,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合同的签订工作。

第二章  评 标 办 法

一、评标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勘察技术方案、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及后续服务承诺等各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比较;选择方案优良、价格合理、后续服务及时,勘察周期合理及质量有保证的投标人。

二、定标原则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98%。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排名。

三、评审标准

1、初步评审标准

1.1资格评审标准

1.1.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2、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文件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递交2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2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本次招标指投标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合同权利、义务和风险划分范围等内容提出异议的;

(11)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3、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三章  勘察任务书

一、工程概况:

1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仪征市月塘镇东临腾飞大道,北临七月路。用地面积:133602.47㎡,约200.40亩。其中: 教学用地面积:53572.02㎡,约80.63亩;驾训用地面积79850.45㎡,约199.77亩。总建筑面积43123.45平方米,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5825.17平方米、教学实训楼建筑面积12789.96平方米、学生宿舍楼及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3075.66平方米、图书馆及会堂建筑面积2504.31平方米、室内体育馆建筑面积3280.70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2750.64平方米、培训考务中心建筑面积1806.91平方米。

该项目采用框架结构。工程按7度抗震烈度进行设防。供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应,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供电由城市电网引入10KV供电。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85亿元。本项目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分为一期与二期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建设内容如下:

序号

工程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1

一期

1#教学实训楼

5476.32m2

2

2#教学实训楼

4651.56m2

3

食堂

2750.64m2

4

1#学生宿舍

6574.62m2

5

2#学生宿舍

6501.04m2

6

培训考务中心

1806.91m2

门卫

50.84m2

7

驾驶训练场

79850.45m2

10

二期

教学楼

5825.17m2

11

3#教学实训楼

2662.08m2

12

图书馆及会馆

2504.31m2

13

室内体育馆

3280.7m2

14

连廊

130.46m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仪征校区)工程地质勘察,包括对该工程进行初步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详细勘察(其中详细勘察不含二期建设项目),及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等,具体详见勘察要求。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 、设计参数

本工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1)抗震

本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扬州市的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建筑安全等级为2级。

2)风荷载

本工程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按扬州地区50年一遇,取基本风压为W0=0.40kN/m2。风荷载标准值根据建筑物体形、高度、地区等变化条件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计算取用。

3)雪压

按扬州地区50年一遇,取基本雪压为S0=0.65kN/m2。

4)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

5)建筑物耐火等级:二级。

3、本次工程勘察为对该工程的初步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详细勘察,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等。本工程孔数应根据规范要求及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应按现行规范的要求确定。

二、工程勘察要求的说明:

1.查明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条件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并提出评价和整治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

2.准确划分地基土层,查明建筑物范围各层岩土的类别、结构、厚度、坡度、工程特性及变化规律,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并提供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3.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提出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建议;提供与设计要求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及地基变形计算参数,并对设计与施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4. 评价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进行液化判别,勘察报告应提供剪切波速。

5.查明地下水类型、埋藏情况、渗透性,以及地下水的季节性变化的幅度及规律,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6.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滨、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7.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抗浮设计水位(绝对标高),提供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提供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

8.应提供桩基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应查明桩端持力层和软弱下卧层的分布,同时应根据场地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建议经济合理、施工可行的桩基类型,选择合理的桩端持力层,并计算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及桩基础的沉降值。

9.勘察孔的深度应根据规范要求及本工程的地质情况确定,以确保对工程地质作出正确的评价并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为原则。

10.主要持力层及软弱下卧层起伏较大时,应补充勘察孔查明情况,以确保对工程地质作出正确的评价。

11.所有孔口标高应采用绝对标高,不得采用假设标高;地质剖面中各土层埋深应同时采用绝对标高和相对于孔口的深度描述。

12.未说明之处,均按国家现行规范及本地区的规范执行,所提供的成果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三、技术要求

勘察必须执行国家最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的规范,必须满足勘察部门的技术要求,为工程设计提供可靠、准确、详细的地质资料,以满足施工图设计、施工的需要,为工程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

四、成果报告的基本要求

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国家有关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规范和标准编制,应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建议合理、便于使用和适宜长期保存,并应因地制宜,重点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

工程勘察报告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工程勘察报告应对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

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 勘察的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2) 拟建工程概况;

3) 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4) 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地下水、不良地质现象的描述与评价;

5) 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

6) 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7) 土和水对建设材料的影响;

8) 可能影响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

9)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

10)提供可选的桩基类型和桩端持力层,提出桩长、桩径方案的建议;

11)当有软弱下卧层时,验算软弱下卧层强度;

12)分析成桩的可能性,成桩的挤土效应的影响,并提出保护措施的建议;

13)持力层为倾斜地层,基岩面不平或岩土中有洞穴时,应评价桩的稳定性,并提出处理的建议;

14)根据设计的要求进行沉降计算;

15)其它根据该工程和有关规范要求需要编写的内容。

16)成果报告除了文字说明,还应附下列图件:

1) 勘察点平面布置图;

2) 工程地质柱状图;

3) 工程地质剖面图;

4) 原位测试成果图表;

5) 室内试验成果图表;

6) 以及根据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规范规定需要的其它图表。

   成果资料应提供一份完全电子版(载体,光盘)

注: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报告),并对其成果资料负责;如果提交的地勘报告、技术成果失真,造成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提交成果报告的期限和方式

1. 收到招标人书面进场通知之日起计算勘察作业工期,工期要求不超过30天(日历天)(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12日历天内提供加盖审查机构章的初步勘察成果文件)

2.关于各个阶段提交文件的份数,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审查的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加印汇报文本,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3.勘察期间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文件、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章  图纸

(本项目勘察布孔图电子版请到江苏捷宏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joincore.cn/)首页的招投标专区补遗书中下载。勘察布孔图仅供投标人参考,其中详细勘察不含二期建设项目,具体勘察内容以勘察任务书中一期建设项目内容为准。)

第五章  勘察合同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

工  程  名  称: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仪征校区)工程地质勘察                               

合  同  编  号:                                   

(由委托人编填)

勘察 证书 等级:                                    

发    包    人: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勘    察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人:江苏汽车技师学院

勘察人: (中标人)                                        

委托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委托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仪征校区)工程地质勘察  

1.2工程建设地点: 仪征市月塘镇东临腾飞大道,北临七月路

1.3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仪征校区)工程地质勘察,对该工程进行初步勘察、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详细勘察(其中详细勘察不含二期建设项目),查明有无影响工程稳定性的不良地质现象等。具体详见勘察要求。协助招标人完成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第二条:委托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工可及批复、规划设计要点,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

2.2提供工程勘察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

第三条:勘察人向委托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委托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捌份,委托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12日历天内提供加盖审查机构章的初步勘察成果文件),由于委托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委托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大写          )。

4.2.2本合同的固定单价费用所含内容为完成全部工程勘察内容、文明、施工、措施和后续服务等全部费用。除延米调整外,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整、变更勘察费,即使发生政策性调整也不得调整本合同价。勘察费用的报价应当视为勘察人已经明确了本工程的勘察任务、技术要求、入场实施必备条件等也已理解并知道了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和本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

4.2.3(1)勘察作业完成后、支付实际完成工作量的30%;

(2)勘察报告通过审查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作量的60%;

(3)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5%;

(4)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付清尾款。

4.2.4结算价款:以延米为基数乘以勘察人报价中对应固定单价。

第五条:委托人、勘察人责任

5.1委托人责任

5.1.1委托人委托任务时,必须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勘察之前,勘察人应会同委托人及相关部门查清地下埋藏物,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相关经济损失时,由勘察人自行承担。

5.1.3委托人享有与本合同相关的勘察成果的知识产权,成果提交委托人方后,勘察人仅可以发明人(或作者)的名义在学术研究领域发表、申报评奖。

5.1.4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委托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委托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另行协商。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委托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委托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委托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2委托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3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4合同生效后,勘察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应按投标的勘察费(暂估)的20%赔偿委托人损失。委托人已支付勘察人勘察费的,勘察人全部退还。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委托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8.1勘察人在报价文件中承诺的勘察组织机构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不得变更,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的,需经委托人同意。否则委托人可以认为勘察人违约。调换人员引起勘察机构人员素质下降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勘察人改正,并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8.2勘察单位在工程勘察完成后参加施工验槽、桩基工程的验收以及整个工程的中间、竣工验收,并提交勘察工作汇报。基槽开挖后,若岩土条件与原勘察资料不符时,勘察人应免费进行施工勘察。施工中若出现边坡失稳,勘察人应协助有关单位查明原因,并协助有关单位进行监测。

8.3现场勘察如经委托人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委托人有权立即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勘察人赔偿一切损失。

8.4本次合同执行中,勘察人自行负责安全及保卫工作,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委托人无关 。

8.5勘察单位应认真做好与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的配合及服务工作。

8.6勘察人有义务配合委托人的后期其他工作,在接到委托人通知要求后12小时需到达现场,特殊情况2小时内到达现场。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委托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委托人、勘察人同意由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委托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委托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委托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壹式拾份,委托人伍份,勘察人伍份。

委托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签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大客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仪征校区)工程地质勘察

投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 投标函 

                      :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人         的                 工程地质勘查招标文件,遵照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勘察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的投标总价,综合单价为    元/m,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其他有关文件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勘察任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接到开工令后,在        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递交勘察成果文件(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12日历天内提供加盖审查机构章的初步勘察成果文件)。

3、我方将充分利用相关工程勘察经验,充分发挥我方技术、施工的优势,经济合理、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确保通过审图中心的图审工作。

4、我方保证所出具的勘察成果报告的真实、准确,能满足设计、施工要求;保证无论是在勘察作业过程中还是提交成果后,随时接受招标人和设计院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和技术人员,以备咨询、解释有关问题。

5、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90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函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6、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并生效之前,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文件。

7、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

8、如我方有幸中标,不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实施;如因我方原因而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或给招标人工程建设带来不利影响,招标人有权调整工作范围直至要求我方无条件退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2018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议参加                    (招标)单位名称的                工程的勘查服务投标,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让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三、 日期:      年    月    日
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

综合单价(元/m)

总进尺(m)暂定

合价

1

地质勘察

1595

暂定总价(大写)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务

资质等级

营业执照编号

成立日期

工程技术人员总人数

其中: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行政负责人

1.姓名:             2.职务:               3.职称:

技术负责人

1.姓名:             2.职务:               3.职称:

联系方式

1.地址:              2.邮编:              3.电话:

4.传真:              5.E-mail             6.联系人:

开户银行

1.户名:              2.开户行:              3.账号:

下属勘查单位简介:

主要装备:


六、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工程勘查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完成工作内容

招标人单位

合同总价

项目负责人

服务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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